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科技项目经费使用效率,确保科技项目的进展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四川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二、经费预算
本项目经费预算由项目组编制,经项目申报单位审核,报省科技厅批准。预算应包括项目所需的科研费用、实验费用、评审费用、管理人员费用、设备费用、公关费用等。预算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预算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编制,并确保预算的有效执行。
三、经费开支
1. 科研费用
科研费用包括用于科研项目的试验、论证、调研、资料收集等费用。科研费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进行开支,不得虚报、谎报或重复开支。
2. 实验费用
实验费用包括用于科研项目的实验费用。实验费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实验范围和标准进行开支,不得虚报、谎报或重复开支。
3. 评审费用
评审费用包括用于科研项目的评审费用。评审费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评审范围和标准进行开支,不得虚报、谎报或重复开支。
4. 管理人员费用
管理人员费用包括用于科研项目中的管理人员费用。管理人员费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管理人员标准进行开支,不得虚报、谎报或重复开支。
5. 设备费用
设备费用包括用于科研项目的设备费用。设备费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设备标准进行开支,不得虚报、谎报或重复开支。
6. 公关费用
公关费用包括用于科研项目中的公关费用。公关费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公关标准进行开支,不得虚报、谎报或重复开支。
7.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用于科研项目中的其他费用,如差旅费用、差旅补贴等。其他费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进行开支,不得虚报、谎报或重复开支。
四、经费结算
经费结算由项目申报单位与经费使用单位进行结算。项目申报单位应在经费支出发生后30日内向经费使用单位发出结算通知,经费使用单位应在收到结算通知后30日内向项目申报单位支付经费。
五、经费监督
省科技厅将对项目的经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虚报、谎报或重复开支的项目经费,将予以没收,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处罚。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任何问题,请咨询省科技厅。
四川省科技厅
日期: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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