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是中央军委职能部门之一,主要履行加强国防科技战略管理,推动国防科技自主创新等职责。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直属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承担国防科技项目管理和合同订立,以及国防科技奖励相关保障任务,拥有一支学历层次高、综合素质好、实践经验丰富的项目管理人才队伍,驻地位于北京市中心城区,具有显著的事业优势、人才优势、区位优势和发展优势,是贡献青春力量、投身强军实践、实现人生价值的理想事业平台。
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的政治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身体和心理健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考条件
招聘对象除满足基本条件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二)从事项目管理、成果管理和政策法规综合研究等业务工作的,应具有理工科背景、“双一流”院校(及相当水平院校、科研机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三)从事行政后勤、保密档案、财务管理等保障性工作的,应具有原“211工程”院校(及相当水平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会审计等专业还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四)年龄计算和取得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截止时间,均以当年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公告为准。
具体招考条件以军队人才网公布为准。
招考专业
招考专业主要包括下列一级学科(含所属二级学科):数学、物理学、化学、系统科学、兵器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工商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等。具体招考专业以军队人才网公布为准。
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按岗位类别分为工程技术系列和科学研究系列,主要从事国防科技项目管理、成果管理,以及国防科技政策法规和项目管理创新研究等工作,具体分为中级、初级岗位。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聘用至中级岗位、应届硕士和本科毕业生聘用至初级岗位。
身份地位
军队文职人员是指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文职人员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履行义务
忠于祖国,忠于中国共产党,努力为军队建设服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军队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纪律,保守秘密;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团结协作,勤奋敬业,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学习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提高职业能力;根据需要,参加军事训练和非战争军事行动,承担相应的作战支援保障任务,依法服现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享有权利
获得政治荣誉、表彰、奖励;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抚恤优待和社会保障;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参加培训;非因法定事由、未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低岗位等级、辞退、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等;申请辞职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申请人事争议处理,提出申诉和控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职业发展
岗位等级设置分为高级、中级、初级,由高到低设一级至十三级。岗位等级一般逐级晋升,每个岗位等级晋升需要3-5年时间,表现优秀的可以提前晋升,表现特别优秀、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越级晋升。培训区分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任务培训和专业培训四种类型,并接受军事职业教育,纳入军队人员培训体系分级分类组织实施。
待遇保障
文职人员福利待遇以现役军官为参照,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落户。
★ 工资待遇
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水平与现役军官基本相当,总体上工资水平高于地方同类人员。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按规定额外发放1个月奖励工资。
★ 住房保障
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以租住用人单位集体宿舍;文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军队可增发住房补助。
★ 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军队为文职人员建立职业年金。文职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军队给予医疗补助。
★ 福利抚恤
文职人员按照现役军官的享受范围、条件和标准,执行防暑降温费、子女保育教育费、夫妻两地分居费等福利待遇制度;探亲休假、交通补助、健康体检和子女入学入托等,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持文职人员证在机场、车站可走“军人依法优先”通道,享受购票、安检、候车、乘车、值机、登机等环节的优先服务;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和作战支援保障任务期间的医疗保障,实行军队免费医疗。文职人员的伤亡抚恤,按照国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招考程序
★ 网上报名及考试
①网上报名初审:根据公布的招考信息,通过军队人才网填报相关信息,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审核通过并缴费后,打印报名回执。
②参加统一考试: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军组织的统一考试(报考博士研究生岗位的除外)。
③确定入围名单: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3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 进行面试体检
用人单位对考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面试体检。
★ 确定预选对象
全军统一考试的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其中,公共科目、专业科目、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1.2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排名。
★ 实施政审考察
用人单位组织对预选对象进行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政治考核主要考察政治面貌、宗教信仰、遵纪守法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综合考察主要考察现实表现、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 确定拟录用对象
对政审考察合格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对象名单,经统一审核后在军队人才网同步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 组织审批录用
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由军委科技委相关部门审批。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按规定及时书面通知其到岗工作,并及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按照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 办理任职手续
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和试用期(6个月)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权限及时办理首次任职、确定岗位等级和级别等事宜。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特别强调:对招考学历学位条件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且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呈报上级审批后,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招考信息将在军队人才网统一发布,请及时关注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具体招考岗位计划以网站公布为准。有意向的应聘人员,可以提前将个人简历发至招聘邮箱(pmcwzzp@foxmail.com)。联系人:李干事,联系电话:010-66350472;18515991533(微信同号)。
特别提醒:应聘必须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请勿轻信其他形式的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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