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公寓
乙方:
身份证号码:房号:面积:
座落位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锋尚青年社区买卖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公寓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进行维护、维修、管理,并维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秩序等。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寓的公寓管理制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公寓的公寓服务档案资料。
4、甲方可采取规劝、公示、纠正等必要措施制止乙方违反《公寓管理制度》和有关公寓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5、依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公寓管理服务合同》的相关规定,向乙方收取公寓服务费用。
6、制定公寓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公寓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使用计划。
7、甲方可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并合理收取费用。
8、乙方不得擅自安装防盗栏、防盗窗、卫星天线、太阳能热水器、搭建阳光房、花架、阳光板等。不得占用、损坏本公寓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9、乙方因室内装饰装修需要改造,必须先征得甲方同意,缴纳保证金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完工,造成公用部位或公用设施设备损失损坏的,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10、乙方转让本公寓,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并结清本公寓所有费用,包括:公寓管理服务费用、水电暖等费用。
11、乙方出租本公寓,应事先将本公寓服务合同告知承租人或使用人,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公寓的公寓管理制度造成的损失、损害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12、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公寓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权益。
13、因甲方维护修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通过或临时占用乙方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乙方应予以配合。
14、根据本公寓原有设计方案及《锋尚青年社区买卖合同》中规定的用途使用所购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第二条:公寓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公寓管理区域内属乙方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
间、电表间、电梯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等部位。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公寓管理区域内,属乙方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池)、水泵、排水管道、化粪池、垃圾箱(房)、电梯、照明灯具、建筑智能系统、避雷装置、消防设施设备、防火门、邮政信箱等设施设备。
三、环境卫生的维护和管理
1、本公寓服务区域内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2、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四、公共秩序的管理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管理本公寓区域内公共秩序;
(2)日常巡逻检查;
(3)公寓内监控管理;
2、责任
(1)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公寓服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2)协助公安部门管理公寓公共区域内的秩序。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管理
1、内容
(1)限速、限重、限高;
(2)乙方车辆停放管理;
(3)外来车辆进出管理、泊位管理;
(4)地下停车场的管理和收费。
2、责任
(1)指挥车辆遵章行驶,有序停放;
(2)确保出入口畅通;
(3)管理交通秩序。
六、消防管理
1、内容
(1)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和易燃物品的管理;
(2)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3)定期组织消防演习。
2、责任
(1)消防器材无缺少、不失效;
(2)消防通道畅通;
(3)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灭火。
第三条:公寓管理服务费
一、公寓管理服务费用
1、本公寓管理服务费用:住宅:2.5元/月·平方米;
室内停车位服务费: 元/月·个;
2、计费时间:自房屋交付使用、乙方领取钥匙之日起开始计收,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取钥匙,自开发商发出书面通知领房日期起计
收。
3、公寓管理服务费需预交12个月的费用,到期后乙方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交纳下一年度的公寓管理服务费。
4、地下停车场车位服务费按每月或季度、年交纳,乙方或车位使用人应在每月1日前向甲方交纳当期车位服务费,履行交纳义务。
5、用户欠费的管理措施
(1)欠费用户的条件:欠费在1个月以上的用户均为欠费用户。
(2)甲方对欠费用户在1个月至3个月内可采取的管理措施主要有:
a.2个月内由甲方领导出面进行协调解决。
b.欠费达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用户,甲方有权对欠费用户采取有效措施并向法院提出申诉解决。
c.所有欠费用户,须交清所欠费用或经过法院判决办完有关手续为止。
二、乙方出租公寓时,公寓管理服务费由乙方缴纳。
三、公寓管理服务收费按产权面积计收
第四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甲方受乙方的委托对其房屋专有部位、专有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双方自行约定。
第五条:广告牌设置
一、甲方享有广告牌(品)布设权
二、乙方不得擅自在公寓内设置任何形式的广告(包括门牌、标识等)
第六条:突发事件处理
为维护公众、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应采取紧急措施。
第七条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代表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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