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31日电 30晚,吉药控股公告称,因公司印章管理不规范,内控存在缺陷等,公司及公司财务总监张忠伟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监管函称,2020年4月18日,吉药控股公司披露《关于凯发备用官网自查对外担保及信息披露合规情况的公告》,由于董事长、时任总经理孙军未能按期履行其应承担的向深圳市宏利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宏利创新”)回购吉林海通制药有限公司(下称“海通制药”)6.8966%股权的义务,宏利创新于2019年6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冻结孙军所持吉药控股3000万股股票。
2019年7月,吉药控股时任董事、时任副总经理王德恒授权律师及子公司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宝药业”)的法务携带吉药控股及金宝药业公章,在吉药控股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下与宏利创新签订《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约定,由金宝药业代孙军向宏利创新支付和解款项5493.63万元,吉药控股为金宝药业履行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吉药控股及金宝药业还同意为宏利创新持有的除上述6.8966%股权以外的其他海通制药股权提供回购承诺及/或担保。
此外,根据吉药控股2020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宏利创新不可撤销地放弃要求金宝药业代孙军支付和解款项和要求吉药控股为金宝药业履行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全部权利,同时因未与吉药控股及金宝药业就其他海通制药股权提供回购承诺及/或担保签署相关协议,相关条款未生效。
监管函中指出,吉药控股印章管理不规范,内控存在缺陷,违反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等规定。财务总监张忠伟未能勤勉尽责,违反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1.5条等规定。请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需要一提的是,3月26日,吉药控股披露深交所对孙军、王德恒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公告提到,孙军作为吉药控股董事长、时任总经理,知悉上述《和解协议》事项,未能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王德恒作为吉药控股时任董事、时任副总经理,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授权与宏利创新签订《和解协议》,未能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均违反深交所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决定,对孙军、王德恒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开。
资料显示,吉药控股全称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医药工业(中西成药生产)、医药商业(批发、代理)、医药零售、医疗医养(以医疗结合的养老服务)等医药大健康产业。
业绩方面,吉药控股1月28日晚间公告,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5亿元-3.8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7.72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53元/股至-0.57元/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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