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以非公党建“三量”管理改革为抓手,聚焦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积极探索民办学校党建“345工作法”,针对不同类型民办学校明确工作目标,实施分类管理,凸显作用发挥,不断提升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助推民办教育行业更好更快发展。
“明确三级目标”。民办学校党组织是党在民办学校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我市从不同类型民办学校实际出发,找准党组织在民办学校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加强对青年教师、党外知识分子和大学生的思想引导,促使他们增强政治认同,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突出学生良好思想品德养成,推动全市41所民办中小学把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贯穿各项工作中。
“划分四类管理”。进一步理顺全市民办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划分各自管理职责。一是民办高校。省级层面引进办学的民办高校,其党组织由省委教育工委或相关省直主管部门党组织管理;市级层面引进办学的民办高校,其党组织由市委教育工委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管理。二是民办中小学校、民办幼儿园、民办培训机构。其党组织由所在区县党委教育工委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管理,学校所在地党组织积极配合、主动做好指导和管理工作。三是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教学机构。其党组织由市委教育工委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直接管理。四是有特殊情况的民办高校、民办中小学校、民办幼儿园、民办培训机构。其党组织由党委教育工委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商量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共同管理。
“凸显五个作用”。一是保证政治方向。引导民办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诚信办学。二是推动学校发展。支持和指导学校董(理)事会和校长依法依章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参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帮助学校健全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促进学校提升办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参与学校各类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在教职员工评先选优、评职聘职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主动联系、关心关爱,调动教职工和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三是助力教育脱贫。把留守学生和贫困学生作为关注重点,积极开展教育帮扶。四是塑造校园文化。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五是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加强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务干部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和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石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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