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打造一支带不走、稳得住、不断壮大的乡村振兴生力军,近日,围绕加强回村任职大学生的“引、育、管、用”,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扶贫办、农业农村局等7部门联合出台《上饶市回村任职大学生管理办法(试行)》。
拓宽乡村“引才”渠道
立足本土选。选聘对象一般为本村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35周岁以下青年。规范程序选。采取笔试、面试、竞职答辩、资格联审、考察公示等方式选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乡镇(街道)签订聘用合同。完善机制选。建立联审、缺额预警与补录机制,存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十不选”负面清单所列情况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确保稳定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
构建乡村“育才”链条
丰富培养方式。将符合条件的回村任职大学生纳入“新时代赣鄱乡村好青年”选培计划。县级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培训,乡镇(街道)开展经常性培训。建立乡村干部结对帮带培养机制。提供政策礼包。明确在村工作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加大发展党员的力度,搭建服务平台,为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科技推广、社会化服务等组织和实体提供创业扶持优惠政策。强化宣传鼓舞。结合“我是党员我带头”“争当学习方志敏精神好干部”两项活动宣传表扬一批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的回村任职大学生。
优化乡村“管才”机制
完善管理制度。禁止乡镇(街道)及县级以上机关等借调使用回村任职大学生,建立坐班值班、考勤和请销假、重大事项报告、定期述职和联系沟通制度。对严重违反请销假制度的、严重失职的、不能胜任工作的、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严格考核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和年度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绩效报酬发放、续聘解聘、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档案提级管理。参照村党组织书记,其个人档案由县级组织部门集中统一管理。
开好乡村“用才”良方
明晰工作职责。在村担任党建文化宣传员和扶贫信息员。在村“两委”领导下,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推进乡村振兴和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完善保障待遇。报酬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建立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应人才引进政策待遇。打通成长通道。参照村“两委”干部,可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中担任职务,提取村集体经济奖励资金。表现优秀、条件成熟的,可进入村“两委”干部队伍,特别优秀的可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任职满3年且表现优秀的,可参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定向选聘。
来源:上饶先锋、大美上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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